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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http://www.cqnvc.com/  来源:   发布于:2018-11-01  浏览量: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切实维护学院稳定安全大局,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学院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院重大交通事故,学院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暖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以及所在地区发生地震灾难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包括发生在学院所在地区、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5.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由高到低划分为-级。

1)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学院内或学院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学院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2)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已引发连锁反应,学院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学院网、百度贴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学院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3)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学院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学院内聚集规模膨胀已超过100人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院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Ⅳ级。

1)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件(Ⅱ级):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Ⅳ级。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①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②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发生在学院的,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①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④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⑤学院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发生在学院的,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学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②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学院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⑤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院周边地区;

⑥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⑦发生在学院的,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①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②发生在学院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

1)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Ⅰ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五)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层层负责”的原则。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工作小组,并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信息第一,重在预防”的原则。信息工作是做好稳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坚持“主动出击”的信息工作模式,按照“重在预防”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学院内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及事故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3.“系统联动,顾全大局”的原则。学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稳定是全学院压倒一切的大局,所有部门、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维护学院稳定的大局,要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系统联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4.“依靠群众,群防群控”的原则。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必须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的力量,要充分调动党、政、工、团、学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同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

5.“教育疏导,有效控制”的原则。按照“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学等多方面的作用,积极疏导,尽力化解,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学院内。

6.“快速反应,以快制快”的原则。学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及个人要立即报告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队伍立即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按照预案中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抓紧工作,以快制快,防止事态扩大。

7.“靠前指挥,果断处置”的原则。学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各级领导一定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信息,迅速果断做出处置。

8.“区分性质,依法处置”的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9.“责任落实,奖惩分明”的原则。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力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部门或个人,对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处置不当产生不良后果的部门或个人,学院要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院要进行表彰奖励。

10.“加强保障,重在建设”的原则。要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支部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后保部部长、院务部部长、学工部部长、财资部部长、教务部部长、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拟定下一步工作策略;审定信息上报的时机和内容;研究决定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奖惩事宜。

(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安全稳定办公室承担,负责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后保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院务部部长、学工部部长、财资部部长、教务部部长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总结突发事件经验教训;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三)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为有效、迅速应对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候现场指挥调动。

1.信息处置组

由院务部负责组建信息处置组,成员由院务部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开展信息处置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第一时间向市教委、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事件信息;

2)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向上级部门请示;

3)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深入一线收集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便于领导小组了解情况,掌握全局;

4)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人员疏散组

由学工部负责组建人员疏散组,成员由学工部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进行人员疏散的,立即开展人员疏散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教学楼、体育馆(上课期间)由学工部组织学工部人员及任课教师进行人员疏散;

2)教学楼、体育馆(非上课期间)由学工部组织学工部人员及教学楼、体育馆教职工进行人员疏散;

3)宿舍楼由学工部组织学工部人员及宿舍楼管理员进行人员疏散;

4)综合楼由学工部组织学工部人员及综合楼教职工进行人员疏散;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抢险救援组

由学院工会负责组建教职工抢险救援队伍;学院团委组建学生骨干抢险救援队伍和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由学院工会和学院团委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参与人员营救、伤员运送等工作;

3)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医疗抢救组

由教务部组建医疗抢救组,成员由教务部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主要工作内容为:

1)制定并组织实施紧急情况下医疗抢救工作;

2)建立临时医疗抢救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3)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5. 安全保卫组

由后保部负责组建安全保卫组,成员由后保部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应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现场警戒、秩序维持;

2)治安管理升级,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巡逻,疏导交通,保障学院正常秩序;

3)学院内重点要害部位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4)人员紧急避险区域的治安维护;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6. 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组

由党政办负责组建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组,成员由党政办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舆情应对及宣传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确保学院应急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

2)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同时,通过应急广播等方式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3)做好舆情应对及控制工作;

4)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7. 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组

由后保部负责组建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组,成员由后保部确定,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保障水、电、气的供应安全及后勤服务设施应急抢修;

2)保障学生食堂的应急供应;

3)保障应急设备及物资供应工作。

4)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防措施

在学院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没有发现突发事件前瞻性、苗头性的情况下,学院在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引导到建设高水平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上来。

2.实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严格排查事故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定期对学院内各场所和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以及教学、办公、后勤等重要设施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彻底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5.加强对邪教顽固分子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努力做好其教育转化工作和转化后的巩固工作,严防其密谋串联,煽动闹事,坚决防范境外非法宗教势力向学院渗透。

6.强化学院网络的管理与监控,加强对有害信息源的控制,有效封堵不良信息,果断删除有害信息,及时发现和捕捉苗头性、前瞻性、预警性信息。

7.做好信息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稳定信息工作机构和相对稳定的信息员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信息收集和信息报送力度。

8.深入师生实际生活,解决师生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学院内,坚决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9.不断完善和细化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建立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10.组建包括中层干部、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加强日常训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提供人力保证。

11.加强对大型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12. 及时对学院应急广播系统、应急对讲系统等应急装备和应急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1)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院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学院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性信息时,要及时报告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应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对鼓动、组织、串联、宣讲者,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迅速带离现场。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信息处置组、安全保卫组成员及相关系部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2)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应急处理外,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首先通过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学工部和辅导员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安抚情绪,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必要时请求市教委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

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应急处理外,立即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①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应急处置外,请求并在市教委的指导下,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果断进行处置。

②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所有学院领导、学生工作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全体辅导员必须立即到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在确保学院内安全稳定的同时,派出足够力量跟随学生队伍,坚持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求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学及学院党政干部队伍、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课。要加强学院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③如公安部门认为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在市教委的指导下,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要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5)善后工作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合法诉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 1 \* GB3 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后保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 2 \* GB3 安全保卫组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 3 \* GB3 信息处置组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 4 \* GB3 医疗抢救组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社会医疗机构援助;

= 5 \* GB3 安全保卫组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 6 \* GB3 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组保障供电、供水需要,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 7 \* GB3 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组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 1 \* GB3 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应急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市教委和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 2 \* GB3 安全保卫组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 3 \* GB3 抢险救援组及时组织开展受困人员解救工作;

= 4 \* GB3 医疗抢救组及时开展抢救伤病员工作。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 1 \* GB3 学院发生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抢险救援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医疗抢救组要立即赶赴现场救护,视情况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 2 \* GB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组织人员将溺水者营救出水;

= 3 \* GB3 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 1 \* GB3 学工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 2 \* GB3 学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疏散组要迅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