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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http://www.cqnvc.com/  来源:   发布于:2016-11-19  浏览量:


学院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学院伤害事故是指在学院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院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院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同时结合学院实际判定此预案,

一、应急小组成员

长:肖明朝(院长)

副组长:唐良元(副院长)沈 军(副院长)

       喻秀丽(副院长)谢莉玲(副院长)

员:龙轩(院务部副部长)

       张征然(后勤保卫部副部长)

二、学院意外伤害事故的分类及责任人

(一)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部)

(二)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学工部)

(三)学生课间安全: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四)上下楼梯安全。楼梯责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部)。

(五)学院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后保部)

(六)学院后保部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并协同院领导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重大意外伤害安全事故。

三、学院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2.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直接送医院处理,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分管校长或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当天院总值班老师或值班院领导。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附近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院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院领导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院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关于事故报告

(一)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院应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二)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三)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四)学院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五、预防措施

(一)成立学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建立学院安全预防网络。

(二)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三)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四)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院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五)后保部应加强对学院教育、上下课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六)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

(七)加强对学院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