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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http://www.cqnvc.com/  来源:   发布于:2016-11-19  浏览量:


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按照“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为切实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长:肖明朝(院长)

副组长:唐良元(副院长)沈 军(副院长)

       喻秀丽(副院长)谢莉玲(副院长)

员:龙轩(院务部副部长)

       张征然(后勤保卫部副部长)

(二)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学院及周边地质、地貌档案,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作好日常监控工作。

2.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和下达其它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3.监督、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预防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二、救灾注意事项: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由院值班领导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

(二)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后最后一个撤离。

(三)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四)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撤离。

(五)在紧急疏散学院师生员工至安全地点的同时向当地政府、教委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三、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院应建立、健全灾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向区教委、当地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成因进行调查。灾情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缓报、不瞒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

四、预警发布

根据市、区专业部门及教委发布的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发出预警,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五、应急措施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院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做好记录,立即上报区教委。

(二)健全应急机制。学院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师生避险工作预案,明确责任,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学院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有序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三)加强值班巡查。进一步加强雨季的值班巡查工作,随时应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建立快速反应抢险队伍,做好物质储备。学院要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做到有备无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六)在雨季来临前,开展校舍、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院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学院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院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