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护职院〔2017〕16号
关于印发《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系(部):
为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2017年5月31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意实施此《办法》,现将《办法》下发各部门,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17年6月12日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试行)
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是我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为了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体系,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从事过相关教学或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聘任程序
1.应聘者填写《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应聘表》,并提交本人具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2.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根据外聘教师需求和应聘人员专业切合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试讲,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3.特殊情况直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聘期及待遇
1.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聘期为3年。聘用特殊人才时,经双方协商确定聘期。聘期届满,如因工作需要,双方同意,可续聘。
2.外聘教师待遇按《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执行,并按学期发放。
3.学院支付外聘教师的报酬只限于应得的课时费、交通费、误餐费,其他保险、福利等费用按教师人事隶属关系办理,与学院无关。学院为外聘教师购买校园意外伤害责任险,外聘教师来学院授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四、管理
1.学院应为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外聘教师的聘任相关工作由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务部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安排、教学管理、培训以及课时费、交通费、误餐费的核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查。
3.外聘教师应遵守学院的教师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相关工作,并按时提交教学日志和教学大纲等相关材料,服从教研室教学管理。
4.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按学院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根据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编写教案和填写相关资料,参加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外聘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和找人代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按《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执行。
5.教务部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教师本人。
6.教务部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交外聘教师需求计划,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外聘教师聘用人数。
7.发生教学事故时,按《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8.教师课堂教学应遵守国家和重庆市及学院有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一旦违背相关要求,立即停止授课,解除聘用,并依法依规处置。
五、其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院务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附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应聘表》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应聘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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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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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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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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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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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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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 教信 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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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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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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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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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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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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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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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意向
| 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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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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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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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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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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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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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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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经历
| 阶段
| 起止时间
| 毕业学校
| 专业
(与毕业证书一致)
| 研究
方向
| 学制
| 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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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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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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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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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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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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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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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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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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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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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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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筛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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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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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和试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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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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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意见
|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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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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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意见
|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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